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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衢江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须知 |
一、退休人员支取:
1、退休证、身份证复印件;
2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二、购买商品房支取:
1、附《购房合同书》及首付款凭证;
2、以配偶方购买的需结婚证;
3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三、自建房支取:
1、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;
2、经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;
3、以配偶方建房需结婚证;
4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四、购二手房支取:
1、需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或公证书;
2、提供契税发票;
3、以配偶方购房需结婚证;
4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五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:
1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2、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;
3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六、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出境定居支取:
1、户口迁出提供工作调函或户口簿;
2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3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
七、归还贷款支取:
1、住房按揭贷款合同;
2、银行出具的归还贷款凭证原件;
3、填写《衢江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》加盖单位财务印鉴。 |
衢江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须知 |
一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1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;
2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;
3、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4、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已支付不低于30%的购房款,或自建房已完成总工程50%以上;
5、有国有土地上建造的现房抵押;
6、未曾享受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。
二、住房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
1、贷款额度:借款人和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贷款上限为15万元;借款人仅本人1人正常缴存的,贷款上限为8万元[附加条件:(1)贷款额度不超出抵押房价值80%;(2)贷款额度不超出新房购置价或造价70%;(3)家庭工资收入稳定]。
2、贷款期限:最长不超过10年,但不得超过贷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的间隔年限。
3、贷款利率: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。
三、贷款须提供的资料:
1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2、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;
4、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;
5、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;
6、借款人和配偶户口本复印件;
7、用于抵押的房产证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四、办理程序:
1、提出贷款申请,提供所需证明材料;
2、领取并填写《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》、《委托银行代扣住房贷款本息协议书》;
3、签订借款合同,按规定到委托银行、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抵押手续;
4、贷款后,依照协议按月归还贷款本息,不得逾期;
5、办理贷款时间,每月5~25日工作时间,其他时间恕不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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